医院辐射防护环境影响评价
根据国家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要求,对医院辐射防护需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业主方应选择具有相关辐射环评资质的单位完成该项工作,其评价及审批流程与辐射防护评价基本一致,但是其审批部门不同,该辐射环评应由当地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辐射环评报告进行审查,经审查合格后进行批复。
同样,医院应加强对核医学科设备及同位素的生产和使用及γ刀、钻-60等具有放射性钴源的安全防范管理。如做好每天同位素及钻源的使用登记,其库房设置应有安全保障及安全措施,需由两人同时开启和关闭库房门,并与当地公安机关保持协调畅通,如果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或钴源丢失等,需及时进行追踪和解决相关问题,避免出现安全隐患。
在医院核医学科辐射防护环境影响评价中,核医学科检查及病房的废水排放前需设置衰变池,使